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57号)要求,现对漯河市1795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大型汽车)进行公告(详见漯河市人民政府网)。请机动车所有人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如有异议,请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科复核处理。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