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家庭教育法草案 1月20日,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点评:把实属常识和底线的内容写入家庭教育法草案,最重要的意义不是“教导”家长怎么正确地当家长,而是释放一个信号:在必要时,国家会对走偏的家庭教育进行干预。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孩子不是家长的私有物品,他们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即使家长也不能过界。
@新华社:最高法回应刑责年龄调整 将于今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作出调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1月20日表示,人民法院要严格、准确、全面地把握追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该追究的依法追究,不能姑息轻纵;同时,也要切实贯彻好限缩、审慎的立法精神,防止不当适用。
点评:下调刑责年龄相关的两大问题,一是要明确“特别残忍手段”“情节恶劣”等的认定标准,防止不当适用。二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熊孩子”“问题少年”的出现,并认真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让他们重回人生正轨,防止他们再次步入歧途。为此,要在家庭、学校、网络等各个环节发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工人日报:“萌经济” 从手机外壳到零食包装,从玩具玩偶到猫爪杯,“萌经济”已悄然崛起,成为一种新的经济业态。不过,专家指出,产品仅有“萌”点是不够的,要严把产品质量关,用心做好产品,才能真正红下去。
点评:“萌”是一种感受,通过“可爱”让人感到愉悦、喜爱。“萌经济”崛起,本质上是消费升级的一个表现。人们为“萌”买单,说到底还是在为自己的偏好买单。产品要想“长红”,保证质量是基本前提。此外,也要继续深入研究消费者群体的构成、偏好和分化情况。只有摸准需求,才能赢得市场。
@经济日报:吐槽大会 为了找到问题、解决问题,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创新形式举办了“吐槽大会”。其主要目的就是倾听群众的真心话,让大家把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找出来。这样的“吐槽大会”在泸州已经推广开来。针对基层反映较为集中的奇葩证明等问题,泸州市开展了专项整治,半年时间取消了奇葩证明146项。
点评:集中收集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当然是好事。但仔细想想,过去多年来并不缺少类似的行动或活动,虽然“吐槽大会”听起来时髦一点、新颖一点,但本质无非是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应该反思的是,一轮又一轮的行动是不是一阵风?有哪些问题是新问题,又有哪些是反复出现的老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
@北京青年报:“无理由退房” “无理由退房”是近几年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推出的销售策略,尤其是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楼市遇冷,为吸引购房者,“无理由退房”更是被多家知名房企当作“破冰”利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在退房时却遭遇“有条件退房”“无限期退款”甚至“拒绝退房”。相关纠纷在多地发生,有的甚至闹上法庭。
点评:“无理由退房”口惠实不至,不仅有损契约精神,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因此,房企要增强诚信意识,真正靠质量和服务赢得消费者。房产销售并非“一锤子买卖”,靠“无理由退房”忽悠无异于饮鸩止渴,占得一时便宜,却砸了自家招牌。同时,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注意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关键问题一定要形成书面文字或留存录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