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陶小敏
郭旭是市公安局郾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的一名警察。2002年以来,他一直在基层派出所工作。
基层派出所民警调解的大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群众纠纷。2020年6月,正值麦收季,尧河庙村村民报警,有人扬言要把成熟的麦子烧掉。郭旭带领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原来,张某在2019年夏季收购尧河庙村村民的小麦并卖给春某,但春某有二十多万元小麦款没结清,双方因此闹上法庭。在法庭开庭前,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果春某到2020年夏季收麦时还不上欠款,就用自己的100亩小麦抵账。约定的还款时间到了,春某还不上欠款,张某执意收割春某的100亩小麦。双方各带十几人在麦田对峙,并发生言语冲突。郭旭先在地头分别对春某和张某进行劝说,稳定双方情绪,随后将情况向镇政府汇报和郾城分局报备,并联系了郾城区人民法院。为避免事态恶化,郭旭请来了镇里有名的调解员,同镇干部、村干部、所里民警一起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场纠纷就此化解。“很多纠纷看着事儿小,但调解起来费时费力。群众找咱就是对咱的信任,咱肯定要努力帮他们。”郭旭说。
春节前,除了处理一些常态化工作,郭旭还忙着对辖区的禁燃禁放工作进行督导。“越是过节,我们就越忙碌。”郭旭介绍,参加工作后,他几乎没有休息过。“群众需要咱,领导信任咱,说一声咱就得冲上去。”
参加工作以来,郭旭先后获得全市公安系统先进个人、郾城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并获得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嘉奖5次。
敬业是职业道德的灵魂,为个人安身立命奠定基础,为社会发展进步注入活力。正是依靠敬业奉献,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文明。敬业乐业的民族,必定是令人肃然起敬的民族;缺乏敬业精神的社会,难免被人诟病。 市公安局郾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警察郭旭就是我市众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代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