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黄鑫迪)3月4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部署会。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动员全市检察人员按照“质量与提升年”活动要求,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
突出“质量、特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服务企业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制订《关于依法保障复工复产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依托市人民检察院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研究出台《进一步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编发《漯河市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受到企业家好评。
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43次。落实落细党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建“三落实课程表”,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聚焦主业履职尽责。积极开展“质量与特色年”活动,着力提升全市检察工作品质。申报的“构建‘三联动、四同步’食品安全检察工作模式”项目被省人民检察院立项。办理的漯河某食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案,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在全市13个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设立检务工作站,共帮助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42个、化解矛盾纠纷27件。继续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目前已办结答复259件,到期办结率达100%。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在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作用的同时,开设4堂线上专题课,在检察、教育、妇联等单位的网站、微博上同步发布,教育学生4000余人次。
深入推进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2020年,一名干警在全省公诉人大赛中荣获优秀公诉人称号;一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一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检爱护未队”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项目在全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荣获金奖。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等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基本布局,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围绕“质量、提升”工作主线,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如何做实做细检察工作?
狠抓质效,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的作用,健全“巡回+派驻”刑事执行监督机制,推行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阐释说明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健全完善公检法司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协作机制,形成防范、发现、打击虚假诉讼工作合力;加强生效裁判监督,扩大公开听证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的适用范围;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力度;强化行政非诉执行全流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主动作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以推进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健全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
在队伍建设方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行动,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探索建立相关专业化办案工作机制,加大业务典型选树力度,常态化开展优秀办案团队、优秀检察官评选活动,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狠抓“关键少数”,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培养锻炼机制,选优配强各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
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手段,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并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漯河建设。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11项检察政策,继续发挥市人民检察院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依托已建立的13个检务工作站及检察官联络办公室,为民营企业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依法严惩坑农害农犯罪,积极参与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等,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动“河长+检察长”制改革落地见效,深入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继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锲而不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开展政法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督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扛稳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三同步”要求,认真做好涉检舆情的监测预警、应对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