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对2020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1年工作定基调、指方向、明任务。让我们来看看这份带有为民温度、法治标识的成绩单和路线图吧!
2020答卷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紧盯“服务中心谋发展、牢记使命创一流”的工作总目标,积极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全力服务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和“四城同建”城市发展定位,为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全面依法治市取得新进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将我市确定为2020年法治建设考核试点市。我市成功承办了全省法治调研督察工作座谈会,先后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两次召开办公室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会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执行难综合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市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全市县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重要内容。
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立法工作稳妥推进,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配合人大制定两部地方性法规并施行。规范性文件管理有章可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工作规则》相继出台,与民法典实施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核查清理工作顺利完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有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证件管理全面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不断加强。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被评为“全省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推进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市司法局在市人大行政执法评议询问中获第一,被评为优秀单位。
法治宣传教育迈出新步伐。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周密,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的全市青少年宪法学习活动内容丰富、成效明显。民法典学习宣传推进及时、形式多样。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跟进有力,一家一户送法、一问一答释法、线上线下普法取得良好成效。“律师说法”法治宣传作用充分发挥。“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我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做法在全省推广。
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发展。《漯河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印发,《漯河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示范点评定工作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加强,我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先后两次在全省推广。群众对“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知晓率、满意度持续提升。我市组织撰写的《纸笔化考试操作规范》被全省《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引》收录。源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走在全市前列。漯河医专司法鉴定中心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维护社会稳定展现新作为。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着力强化律师政治属性,组织律师认真开展释法明理,引导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助力“3·26”“8·27”等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审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物业纠纷、退役军人事务等人民调解组织有效覆盖,郑玉海、韩付志、高家斌等个人金牌调解工作室竞相成立。在郾城区新店镇,“有困难找老韩,找到老韩不作难”这句话口口相传。群众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持续提升。
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从数字看法治
服务政府重大决策,审核各类合同协议17份、重大决策事项27项、规范性文件26份,提出法律意见280多条,明确不予审核通过事项3件,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在法律框架内推进。
复议案件按期审结率、当事人满意率、复议后胜诉率持续保持100%,行政应诉败诉率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各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平均达到5人。“民主法治村”创建年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郾城区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创建先进县区”。全市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全市三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47个,占比81%;四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21个,占比36.2%;五星规范化司法所11个,占比19%。司法所建设质量全面提升。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45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99件,挽回经济损失285.67万元。调解案件8459件,调解成功率98.5%。办理公证案件3160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065件。“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咨询6500余次。
“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即办件办理率大幅提升,“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主项覆盖率100%,服务对象非默认评价好评率100%。
汗水 浇灌 荣誉
● 我市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以第二名的好成绩再次荣获优秀等次
● 市政府被省政府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 我市成功申创“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 市司法局荣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 市司法局甘继红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 临颍县台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 源汇区干河陈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勇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2021征途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
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开展。全市司法行政人将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启航“十四五”,奋进新征程。
坚持政治统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模精神。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行动,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大任务”,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加强作风建设。聚焦推进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常态长效,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提升工作执行力,推动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大兴务实之风,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坚持法治统揽,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研究出台《法治漯河建设规划(2021~2025年)》《漯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漯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中央、省委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在漯河落地落实。
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围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健全“1543”立法工作机制,完善沟通协调工作措施,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以推动落实行政处罚法为重点,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智能化建设,把司法便民为民举措落到实处。围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认真总结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深入研究、突破提升,切实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这一平台,充分彰显法治作为,积极贡献法治力量。
坚持示范带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完善创建指标体系,加强创建工作统筹协调,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大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力度,做优做实法制审核工作,切实服务政府依法决策。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到“应备则备”“应清则清”。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强化日常考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防范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谋划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评选活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探索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争做“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
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紧盯“服务中心谋发展、牢记使命创一流”工作总目标,做到“围绕一个中心、找准三个抓手”。
围绕“一个中心”。围绕新时代漯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个一”总体部署、“八区联动”重点任务这一中心,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找准“三个抓手”。一是保质保量完成“放管服”改革任务。细化责任,精准施策,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当好“企业法治服务管家”。派驻“企业法治服务管家”深入实施法治护航行动,持续深化“法治体检”活动,扩大服务范围,建立服务台账,开展服务评价,让法治更有温度。深入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为企业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主动做好招商引资服务项目建设工作。主动服务“八区联动”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服务全市主导产业发展,加强与商务、工信等部门的对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坚持人民至上,着力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满意度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认真落实《漯河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扎实开展第二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市级示范点评定工作,争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持续实施“法律援助惠民生”行动,突出做好农民工、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监管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估。
深化律师法律服务。全面实施律师行业党建政治铸魂工程、规范管理工程、组织强基工程、党员示范工程和活动创新工程,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面推行公司律师制度,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切实抓好律师行业监管,全面提升律师社会信誉度。
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信息化办证流程,落实简政便民举措,拓展业务领域,强化质量监管,优化公证员队伍梯次结构,提升公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
坚持“稳”字当头,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建立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和律师政治属性,助力巩固扫黑除恶成果。
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全面贯彻社区矫正法,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全面实行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持续开展“诵读经典、矫正心灵”活动。
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深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打造个人金牌调解工作室,大力培育模范人民调解员,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稳妥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切实发挥仲裁化解民商事纠纷的主力军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复议案件办理制度,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救助管理工作,强化对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运用。
切实做好信访工作。注重源头预防,落实统一受理、归口办理机制,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难题,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坚持强基导向,持续打牢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持续推进司法所建设。扎实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进一步充实力量。
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把农村、农民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和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扩大法律顾问服务面,着力打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示范点。探索建立村(社区)“四议两公开+一核”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法律顾问在村级事务中的法制审核作用。
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完善视频巡查、视频监控、远程视频督察、应急指挥等系统建设。
文字整理 本报记者 薛宏冰 图片拍摄 许 乐 版式 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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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
政治责任
打造法治化
营商环境
优化公共
法律服务
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
“枫桥经验”
(漯河版)
争创
“全国法治
政府建设
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