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原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12日核发了河南省汇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汇利·锦绣山水(一期)1号楼、2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6漯房管售字第20160291号、2016漯房管售字第20160287号)。1号楼层数为1~20层,商业面积为610.06平方米共4间,住宅面积为20581.21平方米共379套;2号楼层数为1~22层,商业面积为494.4平方米共5间,住宅面积为8301.68平方米共64套,101号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195.75平方米。
2018年4月24日,漯河市解决规划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8〕3号)对汇利·锦绣山水(一期)项目给予解决方案;2020年4月,漯河市信访联席工作会议办公室将汇利·锦绣山水(一期)1号楼、2号楼列入问题楼盘(漯信联〔2020〕4号)。河南省汇利房地产有限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接受了相关部门的处罚,现已处罚完毕并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11100201400049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漯规核字第411102201900019号)。河南省汇利房地产有限公司依据上述证件和原设计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改造变更说明及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现向我局提出预售变更申请。1号楼:变更层数为1~22层;将1~2层全部房屋用途变更为商业,变更后1号楼商业面积由原610.06平方米变更为2922.72平方米,房号为101~104号,共4间;3~22层全部为住宅,住宅面积由原20581.21平方米变更为20196.40平方米,套数为400套。2号楼:一、二层商业由原来的5间变更为104~111号房共8间商业,商业面积由原494.4平方米变更为1413.62平方米。
经审核、查询河南省汇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变更申请材料和商品房网签备案情况,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汇利·锦绣山水(一期)1号楼、2号楼商品房申请变更事项与规划许可证(正本)记载一致,且符合商品房预售变更条件,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漯河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11100201400049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漯规核字第411102201900019号)变更汇利·锦绣山水一期1号、2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内容。
联系电话:0395-3105309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