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河南省质量强区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豫市监〔2020〕49号),大力实现质量强区战略,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区示范区”工作,促进召陵区经济社会健康高质量发展,召陵区质量强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漯河市召陵区质量精神”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以邮箱投稿时间为准)。
二、征集内容
“漯河市召陵区质量精神”口号
高度凝炼、概括的短语(不超过16个字)
三、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召陵区特色,围绕争创“河南省质量强区示范区”主题。
2.内涵:表述语要立足质量,充分体现召陵区的城市精神和追求质量的理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充分展示召陵区质量工作的特点和成效,动员整个社会积极参与“河南省质量强区示范区”创建工作。
3.投稿人须保证投稿稿件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否则后果自负。
四、评审办法及奖励
漯河市召陵区质量强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参加评选的作品一经采用作为最终的“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区精神口号”,奖励人民币1000元;本次活动另外选出“召陵区质量精神口号”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入围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取稿费。
五、投稿方式
1.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稿件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漯河市召陵区质量强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2.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和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数量不限。来稿作品一律用A4纸打印,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召陵区质量精神”口号征集活动字样。
3.所有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经采用的作品统一安排用于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区示范区”宣传。
联系人:陈艳华
联系电话:0395-3375620
电子邮箱:slzjfj@163.com
邮寄地址:漯河市召陵区祥云路1号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301室(邮编462000)
漯河市召陵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