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 光)3月26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住建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印发《关于漯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政策。
该《通知》主要就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缴纳标准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管理,为守法诚信企业营造更为宽松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新政策只对守法诚信企业实行减免。
减免范围包括:三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通过银行按月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下一年度承揽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合同造价的1%缴存;建设单位新开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合同造价的1%缴存。
同时,该《通知》还对违法企业增加缴存数额,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合同造价的3%缴纳;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拖欠问题造成农民工多次上访,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理的,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合同造价的4%缴存现金;建设单位因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新开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合同造价的4%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