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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 星期

50余类建设项目免办环评手续


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净旖)为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强化企业环评审批服务指导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环境敏感度、承载力等因素,对环境污染很轻、影响很小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实行建设项目环评手续豁免,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受益于新的环评审批豁免规定,我市有50余类建设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项目范围主要有: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餐饮、娱乐、洗浴、理发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驾驶员训练基地、公交枢纽、长途客运站、大型停车场、机动车检测场,无化学及生物实验室的、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学校,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福利院、养老院和批发、零售市场,物流配送,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加油、加气站,不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以下畜牧,单纯分装或调和的植物油加工,单纯分装的制糖业等农副产品加工,年加工1万吨以下且不含发酵工艺的谷物磨制及饲料加工,单纯混合或分装的食品制造,单纯勾兑的制酒,无发酵工艺及非原汁生产的饮料制造,仅裁剪、缝制的纺织品制造和制鞋,仅分割、组装的家具制造,仅涉及切割工艺的纸制品制造,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分装化学品,单纯切片制干打包的中药饮片加工或中成药生产,仅组装分装的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金属制品及电子设备制造,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

据了解,豁免这些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不是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环保责任,环保要求依然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止环境污染措施,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截至目前,我市已按照新规定豁免登记项目300多个,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开工建设节省了时间,助力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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