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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 星期

公 告 临不动产公(2021)第0009号


以下房屋因房产证丢失,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房产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姓名 面积(m2) 坐 落 原房产证号

王煦麟 131.34 临颍县文化路东侧阳光新城 3170331001

2幢2单元901号

张 佳 99.78 临颍县锦绣江南1幢1单元101号 3160822026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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