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房屋因房产证丢失,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房产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姓名 面积(m2) 坐 落 原房产证号
王煦麟 131.34 临颍县文化路东侧阳光新城 3170331001
2幢2单元901号
张 佳 99.78 临颍县锦绣江南1幢1单元101号 3160822026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