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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4日 星期

把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
——全市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小结

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一驻点指导组在组长何白鸥的带领下,到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常英敏陪同。

■ 本报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黄鑫迪

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深刻自我革命。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铺开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以“质量、提升”为工作主线,坚持把整顿教育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着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企业解难题”(以下简称“双为”)活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漯检”方案、贡献更大“漯检”力量,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驻村帮扶 帮到点子上

阳春三月,正是播种的好时节。但临颍县大郭镇辛庄村村民宋红要却犯了愁。

他在村里承包了一个家庭农场,今年想扩大花生种植面积,但缺少资金和技术支持。一筹莫展的他找到了市人民检察院驻辛庄村第一书记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第一书记立即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连东汇报。

“村民遇到难题,我们必须帮,而且要帮到点子上。”陈连东当即表态。

随后,该院召开党组会研究此事,帮助宋红要申请10万元贷款,解决了资金问题;帮助他联系农技人员,解决了技术难题;帮助他协调50余亩土地,用于扩大种植规模;帮助他整理申请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规范性资料2套12份……

“多亏了你们的帮助,我的事业才能够顺利发展。”目前,宋红要的家庭农场建设已步入正轨。

据悉,宋红要的家庭农场解决了6户村民就业问题。

宣传提醒 守好群众“钱袋子”

“大家要记住,陌生人给你打电话,只要谈到‘银行卡号’‘中奖了’,就一律挂掉……”3月27日,在舞阳县文峰乡碾刘村,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正在给村民传授防诈骗知识。检察官讲得仔细,群众听得认真。

“好险啊!听了案件讲解,才知道非法集资的陷阱那么多。”刘老汉说。

据了解,走进乡村开展防诈骗宣传,是全市检察机关“双为”活动的一部分。当日,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增强法律意识 警惕非法集资”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检察官以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结合法律法规,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村民防诈骗意识。

“群众的钱来之不易,帮他们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守好他们的‘钱袋子’,是我们一直坚持做的一件事。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为群众办更多的实事、解更多的难题,切实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国福告诉记者。

走访企业 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

4月2日上午,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大伟带队到临颍县杜曲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法律需求,介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企业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座谈交流,该院提出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指定法律服务专员非常驻性进驻企业,零距离了解企业法律需求,主动送法上门,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成立涉企案件专门办案组,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行为,推动企业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这是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制订《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走访排查 听民意解民忧

“劳务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或暴力等手段。”3月26日下午,在郾城区沙北街道孙庄社区一栋居民楼前,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为群众答疑解惑。

在“双为”活动中,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走访排查活动,深入社区、村庄走访群众,听民意、解民忧。同时,就群众关心的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家庭矛盾、常见劳动争议纠纷等进行交流,详细解答群众疑惑,提醒群众遇到纠纷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解决问题。截至目前,该院共走访群众100余户,解决问题40余个。

检察监督 让公正看得见

“开展‘双为’活动,就是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以检察监督为群众增进民生福祉。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对于如何开展“双为”活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连东多次强调。

在“双为”活动中,源汇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关心的执行难问题,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成立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推动专项活动落到实处。

近日,该院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到源汇区人民法院召开专题座谈会,就专项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共同制订计划。经过商定,推出三项举措:一是调卷审查一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上级法院“需纠未纠”的案件;二是依法纠正一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措施、不当行政执行案件;三是依法查办一批违法犯罪典型案件,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法检两院执行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

“泄露个人信息,该不该严惩?”3月25日上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就该院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听取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对按照公司老板指令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员工,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该院采纳了听证员的意见和建议,决定对涉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佳丽说:“召开此次听证会是我院开展刑事检察工作的一次实践,也是我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聚集主责主业为民办实事的集中体现。下一步,我们将综合听证会的意见和建议,对通过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相关犯罪案件进行分析,依法督促负有公民个人信息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依法履职,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发展势头,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目前,“双为”活动正在全市检察机关稳步推进。活动开展得怎么样?如何更好地推动活动开展?4月2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双为”活动情况汇报。

在充分肯定“双为”活动成效的同时,陈连东对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在“融”字上下功夫。坚持把“双为”活动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持续推动乡村振兴相结合、与纵深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一边忠诚履职高质量办案,一边主动担当精准服务基层,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承诺。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双为”活动必须要做到把实事办细、实事办深、实事办真,坚决杜绝走形式;班子成员要发挥“领头雁”作用,率先垂范,带领分管部门干警一起亮服务、亮承诺,谋实措、求实效,把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落实到每一件实事中去。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大伟带队到临颍县杜曲镇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法律需求。

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为群众答疑解惑。

本版图片由杜浩杰摄

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

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

检察官走进乡村,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

群众代表到市人民检察院送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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