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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 星期

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变化


本报讯(记者 陶小敏)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工作报告》《漯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修改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变化和便民举措?4月20日,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

据悉,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主要在提取范围、提取金额、提取材料及程序方面进行了修改。在提取范围上进一步规范了租房提取,新增了加装电梯提取,对“自住住房”概念进行了明确等;提取金额方面主要对提取还贷额度次数、加装电梯提取的额度进行了明确;提取材料及程序方面删除了提取证明材料的详细要求,只作了基本规定。

贷款办法主要在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异地贷款、贷款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修改。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方面,将每笔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不得超过借款人退休后3年改为不得超过退休后5年;异地贷款方面主要对“异地贷款”概念和办理要求进行了明确;贷款程序方面针对所需证明材料进一步精简,并将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法律责任方面重点增加了对骗贷行为的处理。

2020年,我市新增自主缴存3039人,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扩大。据介绍,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其中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自主缴存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及I类借记卡。正常缴存的自主缴存者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建成了以综合管理系统为核心的覆盖门户网站、12329服务热线、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自助终端等多个渠道的综合服务体系。瞄准“网上办”和“掌上办”目标,促使缴存业务变更、单位缴存信息变更、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提取、提前还贷等多项业务实现了网上“一次办结”“一次都不用跑”。截至2020年底,我市已实现80%以上住房公积金业务可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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