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第十批生态环境信访问题4件,现将办理结果公示如下:
(第10批 2021年4月2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是否
属实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漯河市舞阳县保和乡坡宋村大队南头,村妇女主任王秀琴,违法开办黑作坊制作红薯粉条,排放污水,异味大。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漯河市舞阳县保和乡坡宋村大队南头,村妇女主任王秀琴,违法开办黑作坊制作红薯粉条”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该作坊有加工粉条的灶台和两台小型设备。
二、反映的“排放污水,异味大”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王秀琴粉条加工作坊在生产季节排放的是粉条煮沸冷却水,不属于污水。由于该作坊停产时间较长,目前自然沟内已干涸,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
舞阳县根据调查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立即拆除该作坊加工粉条的设施。目前,锤粉机、和面机已拆除,生产用电线路已剪断。同时,保和乡对该作坊经营者王秀琴进行了约谈。
二是督促保和乡政府明确监管责任人,严格监管,严防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D2HA
2021
0416
0064
水、大气
部分属实
舞阳县
被约谈
1
是
一、针对金田社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因李集镇镇区道路重修加高,导致道路排水管网高于该小区地面,使小区内生活污水管网无法接入镇区排污管网,李集镇拟在社区排水管网末端安装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4月17日下午与第三方水污染处理公司对接,现场勘察并对水体进行评估检测;4月19日与第三方水污染处理公司签订生活污水治理协议,并出台治理方案;4月23日前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完成订购,运输到位;4月26日前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二、针对金田社区西侧沟渠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李集镇对沟渠内的淤泥、生活垃圾及白色漂浮物进行彻底清理,委托河南省漯河市欧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订水质改善方案,分步骤分阶段投放微生物除臭菌、复合絮凝剂、COD降解菌等药物。目前,沟渠内生活垃圾及白色漂浮物已清理完毕,计划于4月22日、4月29日和5月6日分三次投放药物,确保水质改善,消除异味。
郾城区李集镇金田社区西南头,小区生活污水排放到当地寨河(土名)内,污水存积,异味难闻,臭气严重。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反映的“郾城区李集镇金田社区西南头,小区生活污水排放到当地寨河(土名)内”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李集镇金田社区始建于2012年,2015年竣工。该社区有3栋楼共87户,现入住28户。小区内每个单元都建有沉淀池(共8个),居民生活污水经沉淀池,进入小区西侧的三格式化粪池(容量为16立方米)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至小区西侧沟渠内。
二、反映的“污水存积,异味难闻,臭气严重”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无害化处理后的居民生活污水排放至小区西侧沟渠内,因沟渠内有漂浮物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导致沟渠内水质较差。
D2HA
2021
0416
0063
郾城区
水、大气
阶段性办结
2
属实
无
漯河市顺发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齐全,现在依然生产。该公司位于漯河市临颍县工业聚集区繁阳路南侧,河南誉香食客食品有限公司西侧。
举报人反映的“环保手续不齐全”问题,经调查组核查,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4月17日,调查组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调试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办理了《漯河顺发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PE膜、3000吨彩印包装膜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漯河市生态环境局临颍分局审批通过,审批文号:临环监表〔2017〕43号。2019年开工建设,2021年3月企业开展自主验收,2021年3月25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2021年4月开始生产。目前,该公司引进了最先进的RTO(蓄热式燃烧)处理设施,替换原设计的光氧催化加活性炭处理设施,已投入使用。该公司的各项环保手续齐全,符合生产条件,举报情况不属实。
我市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排查隐患,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X2HA
2021
0416
0008
其他污染
不属实
临颍县
是
无
3
4
近几年河南省多地风电项目,存在违规建设,手续不全、未批先建、突击强行“上马”,当地监管缺失等问题。经媒体曝光的有河南唐河县、河南尉氏县、河南临颍县、河南桐柏县等等。河南省临颍县华润风电项目存在违法占用耕地,手续缺失,未批先建,政府监管缺失“敷衍了事,不了了之”的问题。据新闻报道,项目依旧继续施工,目前已完工,并网投入运行。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5月18日,临颍县自然资源局对华润电力临颍县润颍100MW风电项目进行组卷报批,2019年6月6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预审(漯自然资〔2019〕131号),2020年6月8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签,2020年6月11日通过市政府签批,2020年6月15日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2020年8月18日报至省人民政府签批,至今未获批准。该宗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显示为耕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东邻耕地,西邻耕地,南邻生产路,北邻耕地。
华润新能源(临颍)有限公司在未获得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于2019年11月占用临颍县杜曲镇杜街村耕地建风力发电升压站。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2月6日对华润新能源(临颍)有限公司非法占用2713.39平方米土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9年12月16日对其下达了临土罚字〔2019〕第1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华润电力临颍县润颍100MW风电项目升压站占地面积5483.65平方米(8.225亩),其中设备区4328平方米,办公区822.55平方米,生活区333.1平方米。除2019年12月16日处罚的2713.39平方米之外,另有2770.26平方米也属于非法占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X2HA
2021
0416
0010
临颍县
阶段性办结
大气
临颍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剩余没有立案土地再次启动调查程序,按照《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规定,于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属实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