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第十五批生态环境信访问题5件,现将办理结果公示如下:
(第15批 2021年4月26日)
1
是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是否
属实
是
无
不
属
实
临
颍
县
X2HA
2021
0421
0109
其
他
污
染
我市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主动查找污染防治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排查隐患,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对确有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
漯河市政府于2021年4月15日发布,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4月11日向漯河市交办第四批生态环境信访件,受理编号D2HA202104100063的信访件“1.临颍县杜曲镇龙堂村政府工作人员强制铲除麦田100余亩造成良田毁坏;2.镇政府人员在龙堂村的农业示范园区违规拆除蔬菜大棚用于建造木材加工厂。”的调查结果为:“不属实”。
举报人对此调查结果不认可。
针对反映的问题,调查组再次进行了调查,并采用航拍技术手段,经核实,该举报件反映问题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临颍县杜曲镇龙堂村政府工作人员强制铲除麦田100多亩,造成农田毁坏”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反映问题不属实。杜曲镇龙堂村现有耕地面积1577亩,去年冬播小麦种植面积1250亩,其他经济作物327亩。目前,种植小麦面积1250亩。调查组进行了走访核查,杜曲镇政府没有组织过任何强制铲除麦田100多亩的行动,未发现有农田毁坏现象。
二是“镇政府人员在龙堂村的农业示范园区违规拆除蔬菜大棚用于建造木材加工厂”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反映问题不属实。龙堂高新科技农业园1997年建设的67座日光温棚和农业配套设施属龙堂村集体所有。2016年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将该农业园区租赁给本村村民郭建安经营,租赁协议于2018年1月31日到期。龙堂村委会将原有占地120亩的高新科技农业园使用权收回村集体。目前,龙堂高新科技农业园现有日光温棚67座、农业配套设施2层12间、1层10间储存间、1栋2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该高新科技农业园保持原貌,未发生任何主体改变,也没有发现违规拆园建厂现象。若有项目确须使用该宗土地,镇政府将严格按照《漯河市临颍县杜曲镇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要求,依法依规报批使用。
2
是
无
舞
阳
县
大气、水
X2HA
2021
0421
0091
部
分
属
实
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周王村五组村民王留栓在自家周边扩建养猪圈舍,养猪上百头,猪粪尿排放到自然坑里,臭气影响邻居,影响水质。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在自家周边扩建养猪圈舍”问题。经调查,2021年初,该养殖场私自扩建一幢猪舍,孟寨镇政府、周王村委会已责令其拆除完毕,该项问题属实。
二是“养猪上百头”问题。经调查,该养殖场有母猪12头、成猪20头,共32头,该项问题不属实。
三是“猪粪尿排放到自然坑里,臭气影响邻居,影响水质”问题。经实地查看,该养殖场建设的沉淀池有裂缝,粪便污水直排到一自然坑内,该项问题属实。
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该养殖场已对有裂缝的沉淀池进行封堵加固,把直排到自然坑的污水抽出,并撒石灰消毒,做无害化处理。
二是孟寨镇已责令该养殖场今后要及时清理猪舍内的粪便,在养殖区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养殖气味对群众的影响。
三是针对该养殖场产生的畜禽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自然坑的违法行为,舞阳县环境保护局根据《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舞环罚责改〔2021〕第4005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7日内清除坑塘内污水。4月23日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舞环罚先告字〔2021〕第21号),拟对该养殖场处以15125元罚款。
3
是
无
土
壤
舞
阳
县
X2HA
2021
0421
0023
舞阳县孟寨镇庄罗村,村头有半亩承包农耕地被挖土成坑,无法耕种。
部
分
属
实
整改结果如下:
一是责令孟寨镇政府立即将该处恢复原貌。目前,土坑已填平。同时,对庄正欣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是责令孟寨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督巡查,杜绝发生类似事件。
经调查组核实,该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举报件反映的挖土坑的地方属建设用地,不是农耕地,该项问题不属实。
二是现场调查时,经对该处测量,土坑长5.5米、宽1.8米、深0.7米,不是半亩,该项问题部分属实。
4
无
属
实
临
颍
县
水、土壤
D2HA
2021
0421
0028
漯河市临颍县繁城镇镇政府北边颖河古道,水体发黑发臭,垃圾堵塞河道。
阶
段
性
办
结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组进行了核查,举报内容属实。
颍河南岸管道为临颍县繁城回族镇下水管道,部分群众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随管道排入老颍河造成水体变色;北岸污染原因主要为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群众生活污水及大河会都饭店污水由下水道排入老颍河内,且生活垃圾随意往河内倾倒,造成老颍河水体混浊,多处被污染。
临颍县政府组织人员对污水排放源头进行逐街、逐户排查,动用船只3条、挖掘机1台对河道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清理出来的垃圾由天明保洁公司进行处理。目前,河道内所有垃圾已清除完毕,颍河南路两侧垃圾桶已摆放到位并安排专人负责该路段保洁。入河污水口已全部封死,防止污水再次直接排入河中造成污染。
临颍县政府要求繁城回族镇政府对污水管道进行限期整改,50天内完成,实现标本兼治。繁城回族镇政府对颍河古道加强日常巡查,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宣传与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5
是
无
市
辖
区
D2HA
2021
0421
0017
土壤、大气
部
分
属
实
漯河市高新区西坡里社区李姚庄对面,银鸽纸制品第二生产基地,随意排放工业固废到庐山路西头人行道上,铁皮围挡,臭气刺激,异味难闻。
针对调查核实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求该企业按照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要求,将工业固废转移至厂房内。目前,该企业已整改完毕。
二是漯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对银鸽纸制品第二生产基地随意堆放固废问题进行立案,对其违规存放工业固废的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16.8万元罚款(漯环罚先告字〔2021〕第17号)。
三是督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做好监管工作。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随意排放工业固废到庐山路西头人行道上,铁皮围挡”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经现场勘查,发现银鸽纸制品第二生产基地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淤泥堆放于污水处理站氧化沟与公司外围墙之间,未占用人行道,堆放总量约为650立方米。围挡内是银鸽纸制品第二生产基地东大门改造现场。该项目于2021年3月15日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备案,并于2021年3月16日批复施工,详见《准予移植、占绿备案决定书》(经开精管办(绿化)〔2021〕4号)。工地采取了围挡、覆盖、安装喷淋设施等措施,并计划于2021年5月16日完成施工。
二是“臭气刺激,异味难闻”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银鸽纸制品第二生产基地污水处理站氧化沟和厂区围墙之间污泥已用黄土覆盖,上有绿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现场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废气浓度小于10mg/m3,属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