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晚8时50分,史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汽车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西城区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拦截。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并闻到一股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33mg/100ml。史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民警进一步核查,史某未取得任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对史某无牌、无证及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危害及后果。
随后,民警对史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谢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