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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3日 星期

漯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2021年5月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十一批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共2件,现将办理结果公示如下:

(第31批 2021年5月1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是否

属实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其他

源汇区

D2HA

2021

0507

0008

部分属实

阳光城小区16号楼2单元1807,紧邻小区南边的源德福电脑配件工厂,噪音扰民。

(一)要求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所有产生噪音环节进行排查、分析,切实做好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通过工艺升级、技术改造,从根本上减少噪音声源的产生。同时,尽可能提高吸声、消声、隔声和减震技术,减少生产噪音传播。

(二)严格落实排污单位驻厂帮扶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常态化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到位,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河南乐通源德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确实有噪音,为厂区西侧的喷涂车间、阳极氧化车间的风机、空压机、循环水泵、冷却塔等主要高噪音设备机械噪声、空气动力学噪声和电磁噪声。经现场检查,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采取了基础减震、隔声罩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消减明显。

5月8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委托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河南乐通源德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值、阳光城小区16号楼噪声值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昼间及夜间厂界噪声分别为:东厂界昼间57.8dB(A)、夜间46.1dB(A),南厂界昼间56.5dB(A)、夜间49.3dB(A),西厂界昼间57.9dB(A)、夜间46.3dB(A),北厂界昼间48.6dB(A)、夜间47.3dB(A),厂界内部昼间52.7dB(A)、夜间48.6dB(A),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阳光城小区16号楼(总楼层18层)为该小区南侧第一排高层,楼体南侧距河南乐通源德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厂界约170米。经上门探访,昼间16号楼1807号房家中无人,在其同朝向邻居1806号房业主的配合下进行了检测,夜间在1807号房业主见证下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6号楼前近地面环境噪声昼间48.5dB(A)、夜间44.6dB(A),16号楼18楼居民阳台环境噪声昼间44.2dB(A)、夜间46.1dB(A),均未超出2类声环境功能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2

郾城区

部分属实

阶段性办结

D2HA

2021

0507

0066

非金属加工制造

(一)漯河市潘派板材有限公司按照整改方案及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对生产车间上料系统进行全面自动化提标改造。截至2021年5月8日,该公司全自动上料系统已安装到位,开始对磨粉车间除尘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升级换代。

(二)企业把技术改造后多余的设备移出生产车间。提升整改期间,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将不定期对该公司展开巡查,帮助企业解决设备升级改造期间遇到的环保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三)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监管,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确有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提升企业治污水平,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九组,漯河市滩派板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粉尘落入下水道,随着废水外排,流入村边河沟内;生产设备数量与环评报告上的数量不符,生产过程中不关门,粉尘都飘到其他车间。

经调查,所举报的“滩派板材有限公司”实际为“漯河市潘派板材有限公司”,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的问题,经核查属实。该公司主要生产PVC塑钢板材,主要生产原材料为聚氯乙烯树脂、碳酸钙粉等微颗粒粉状物,生产及物料搬运过程中易产生粉尘,会导致车间积尘。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进行生产,正在整改中。目前,该公司正按照计划进行整改,车间进行了封闭,原来的生产设备大部分已拆除,自动化集中供料平台及静电脉冲除尘设备已安装到位。

关于“粉尘落入下水道”的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5月8日,专案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提升整改,部分生产原料临时堆放在车间西侧外雨水沟旁,有因包装袋破损致生产原料落入雨水沟的现象。目前,该公司已将生产原料全部入库,并对散落在雨水沟内的物料进行彻底清理。

关于“废水外排、流入村边河沟内”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通过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使用水冷却系统,建有10×3.6×4立方米的冷却水循环池,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排水沟渠为整个园区雨水排放渠道,厂区雨水经厂西侧自然沟渠排入附近一自然坑塘内,经走访查证并询问老官田村党支部委员田金凯,该坑塘未出现过污水流入和鱼类死亡情况。

关于“生产设备数量与环评报告上的数量不符”的问题,经核查属实。该公司在提升整改中,在环评要求的框架内更换生产设备及自动化供料系统。现场检查时,发现多出一台小型智能化自动称重配比机和一台小型磨粉机。小型智能化自动称重配比机未在环评文件中出现,经查是企业为了不使用人工称重配比原料,购买了智能化自动称重配比机,属于技改主动降低或减少粉尘产生环节;小型磨粉机闲置于车间西北角,未接通电源,5月9日该公司将更换下来的磨粉机移出生产车间。

关于“生产过程中不关门、粉尘都飘到其他车间”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经调查,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九组北地七月花烟叶种植基地院内共有两家企业,另外一家名为郾城区腾隆塑料制品厂,两家厂房对门间隔20米,经走访腾隆塑料制品厂负责人,两家企业建厂以来从未有粉尘飘入对方车间内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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