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召陵大队执勤民警在金山路与湘江路交叉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当天上午9时40分,民警看到一辆载着长水管的电动三轮车迎面驶来,且该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满载的废旧水管遮挡住了后面车辆驾驶员的视线,存在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电动三轮车驾驶员靠边行驶并将车辆停在不妨碍交通的地段。随后,民警明确告知该驾驶员其存在超长违法载货、不戴安全头盔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向其耐心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依照道路交通法有关规定,民警对该车驾驶员处以2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转移所载货物。
交警提醒:三轮车超宽、超高、超长载货易诱发交通事故,给驾驶员以及出行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希望广大驾驶员遵纪守法、文明驾驶,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杜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