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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8日 星期

公 告


2020年12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龙江路北白庄商砼站北200米路东一院内检查时,查获柴油14.27吨。

因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本案已中止调查,现上述物品须及时处理。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主动与我局执法人员取得联系,接受调查。逾期未取得联系,也未接受调查的,上述物品将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漯河市召陵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院内

联系电话:0395-3150309

特此公告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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