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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日 星期

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本报讯(记者 范子恒 通讯员 王若宁 滕丽美)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买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高先生和吴女士出具了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首次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

据了解,高先生和吴女士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因工作需要被单位派遣至辽宁省朝阳市工作。两人要在朝阳市购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因此需要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近6个月缴存明细。过去,出具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需要本人到公积金窗口现场办理。现在,两人通过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可直接为他们出具以上证明材料,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发送给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公积金“跨省通办”一次性办结。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设置“跨省通办”受理窗口,专门承办公积金“跨省通办”的各项业务受理工作,职工可到在两县和城区设立的“跨省通办”窗口申请。目前实现跨省通办的公积金业务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职工正常退休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等。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围绕“放管服”这一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以“一件事一次办”为导向,加强部门业务协调和信息共享,优化再造窗口服务流程,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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