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 红 通讯员 马跃锋)6月4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开展夜市摊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夜市不规范经营、摊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等问题。
按照“主干道取缔、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分级管理标准,中心城区及规划区内主次干道严禁餐饮门店店外经营、餐饮摊点占道经营,引导餐饮门店和摊点到指定场所和背街小巷等区域规范经营。进入夜市规范管理区的摊点严格按照划定区域摆放。
夜市经营时间春夏季为18:30出市,24:00收市;秋冬季为17:30出市,24:00收市。夜市摊点要在指定区域经营,严禁各类门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等进行露天烧烤,不得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严禁私搭各类棚亭。餐饮噪音或油烟扰民将依法查处。
夜市经营必须证照齐全,设置明显的名称牌和信息公示栏,不张灯结彩,不乱立灯箱和各类广告。所有违规经营的烧烤门店、餐饮夜市、露天烧烤及餐饮流动摊点将依法依规查处。
夜市各摊点不得乱倒垃圾污水,保持经营场地卫生整洁;每个夜市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不间断地清扫垃圾;夜市各摊点废弃物均应集中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内,确保地面无污垢、无附着物、无积水。
所有烧烤门店、夜市大排档应使用燃气灶具、卫生餐具,必须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