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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7日 星期

巡回审理到农家


近日,召陵区人民法院召陵法庭法官到后油李村李某家对其所涉案件开展巡回审理。通过审理调解,一起历时6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最终化解。

2014年至2015年,原告黄某为被告李某供应燃煤。后经结算,李某拖欠黄某煤款3万元。黄某多次催要无果,于5月7日,诉至法院。

由于李某不久前受伤骨折,不能出门,该法庭庭长陈红涛便与书记员一起到李某家,巡回审理此案。

经过1个小时的审理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黄某煤款3万元。如果李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欠款,黄某可自逾期之日起主张全部欠款,案件受理费由李某承担。

为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召陵区人民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到基层开展巡回审理,确保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三夏”生产。袁刻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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