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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 星期

漯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批次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责任人被

办结

处理情况

区域

类型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反映“郾城区李集镇金田社区西南头,小区生活污水排放到当地寨河(土名)内”的问题,经核查,问题属实。李集镇金田社区始建于2012年,2015年竣工入住。该社区有3栋楼共87户,现入住28户。小区内每个单元都建有沉淀池(共8个),居民生活污水经沉淀池进入小区西侧的三格式化粪池(容量为16立方米),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至小区西侧沟渠内。

二、关于反映“污水存积,异味难闻,臭气严重”的问题,经核查,问题属实。排放至小区西侧沟渠内的居民生活污水虽已作无害化处理,但沟渠内积存的漂浮物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导致沟渠内水质较差。

(一)针对金田社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4月17日下午,漯河市郾城区与第三方水污染处理公司对接,进行现场勘查并评估水体;4月19日与第三方水污染处理公司签订生活污水治理协议,并出具治理方案;4月27日,在金田社区排水管网末端安装了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调试,目前,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正常。同时,组建金田社区污水治理工作小组,负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定期投放药物等工作。6月10日,对金田社区污水处理设备排放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显示:PH值为7.03,COD为42,氨氮为3.8,TP为0.35,各项主要指标均符合排放要求,而且设备运行正常。

(二)针对金田社区西侧沟渠生活污水治理问题:4月19日,漯河市郾城区组织机械、人力对沟渠内的淤泥、生活垃圾、白色漂浮物、浮萍等进行清理。同时,聘请有丰富污水治理经验的第三方公司——河南省漯河市欧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结合该沟渠实际情况制订水污染治理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实施步骤,分别于4月22日、4月29日、5月6日等时间节点,投放微生物除臭菌、COD降解菌等药物。6月5日,再次组织清淤,确保治理成效。

在沟渠污水治理前,4月19日,水质检测结果显示:COD为249,氨氮为43.6,TP为10.2;经过阶段性整改后,5月27日,水质检测结果显示:COD为78.26,氨氮为28.82,TP为3.01;6月10日,经再次检测,COD为52.7,氨氮为6.91,TP为0.87,PH为7.05。目前,沟渠内异味已消除,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已经达到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820-2019)第五条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标准。

郾城区李集镇金田社区西南头,小区生活污水排放到当地寨河(土名)内,污水存积,异味难闻,臭气严重。

D2HA

2021

0416

0063

水、大气

郾城区

第十批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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