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6月22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此次出台的意见共十七条,其中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惩处。
此外,意见突出打击手机卡、信用卡犯罪,明确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