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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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3日 星期

漯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批次

受理

编号

是否

属实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反映的“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问题,经查属实。根据漯河市百城建设工程暨城市“双修”工作要求,经过前期充分摸底调查,人民路水利一局家属院符合改造提质政策;经前期征求居民意见,群众对该老旧小区改造意愿强烈,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征求居民意见表603份,群众支持率达81.1%。依据源百城提质办〔2020〕3号文件的批复,被纳入2020年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是反映的“原本是说要建花园绿地”问题,经查不属实。该小区5号楼与2号楼之间位置,原为危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存在多种安全隐患。按照国办发〔2020〕23号、豫政办〔2019〕58号、漯百城提质办〔2020〕5号等文件指导意见,拆除该处危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后,可以消除院内老旧建筑安全隐患,同时具备建设“一有七中心”和物业用房的条件。按照《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按程序对项目设计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对水利一局家属院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最终方案在水利一局家属院进行了公示。其中,5号楼与2号楼之间位置,拆除老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后,规划配套建设“一有七中心”和物业用房,从未承诺或公示过“建花园绿地”。

三是反映的“实际上是要在5号楼与2号楼之间建一个三层楼”问题,经查属实。5号楼与2号楼之间位置,拆除老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后,规划配套建设的“一有七中心”和物业用房,属于小区改造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该位置拟建建筑是按照河南省老旧小区改造样板小区“一有七中心”(有一个坚强的党组织,有一个便民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服务中心、志愿服务中心)的意见来设计,局部三层,用于小区公共服务。该项目的整体设计最终方案在水利一局家属院进行了公示并呈报漯河市百城办审核,经专家评审通过,2020年6月在漯河市住建局网站进行评审结果公示。

四是反映的“影响采光和通风”问题,经查属实。拟建建筑属于添置于原住宅楼群内,将实际改变原住宅区大环境,对临近住宅楼采光和通风产生影响,但影响轻微。该“一有七中心”和物业用房项目,由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充分考虑了日照及通风问题,并出具了日照分析报告,在该位置进行了公示。新建“一有七中心”及物业用房日照分析结论:经计算,5号住宅楼一层日照大寒日累计时间>1小时,二层日照大寒日累计时间>2小时。新建“一有七中心”及物业用房项目,未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标准。同时,新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与周边楼之间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相应要求。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西路49号院,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原本是说要建花园绿地,实际上是要在5号楼与2号楼之间建一个三层楼,影响采光和通风。

D2HA2021

0419

0046

第十三批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充分尊重民意,回应部分群众的关切,经源汇区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提升指挥部研究,决定终止该地块项目建设。

源汇区

临颍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污水排放源头进行逐街、逐户排查,同时组织50余人,动用船只3条、挖掘机1台对河道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对清理出来的垃圾由天明保洁公司进行处理,河道内所有垃圾、水体漂浮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颍河南路两侧垃圾桶已摆放到位,并安排专人负责该路段的卫生保洁。入河污水口已全部封死,防止污水再次直接排入河中造成污染。

临颍县人民政府要求繁城回族镇政府对污水管道进行限期整改,50天内完成,污水管网联通污水处理厂,实现标本兼治。4月25日,繁城回族镇与临颍县春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4月30日,完成了图纸设计;5月3日,完成了图纸会审;5月6日,完成了材料汇总;5月12日,完成了材料购买;5月25日,路面开挖;6月6日,完成管道铺设及连接;6月11日,完成路面复原,现已将污水管网并入镇污水处理厂。

加强日常保洁工作。繁城回族镇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加大沿线垃圾收集、清运力度,加强环境卫生巡查监管,减少污染。同时,安装高清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条幅、宣传页等方式对繁城回族镇居民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合理定点倾倒垃圾,增强周边群众保护河流的自觉意识。

漯河市临颍县繁城镇镇政府北边颖河古道,水体发黑发臭,垃圾堵塞河道。

D2HA2021

0421

0028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组进行了核查,举报内容属实。

颍河南岸管道为临颍县繁城回族镇排水管道,部分群众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随管道排入老颍河,造成水质变色。北岸污染原因主要为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群众生活污水及大河会都饭店内污水由下水道排入老颍河内,且生活垃圾随意往河内倾倒,造成老颍河水体混浊,多处被污染。

第十五批

水、土壤

临颍县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反映的“在人民西路水利厅家属院内建楼”问题,经查属实。该位置拟建建筑是按照河南省老旧小区改造样板小区“一有七中心”(有一个坚强的党组织,有一个便民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服务中心、志愿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来设计,局部三层,用于小区公共服务,尚未实质开工建设。

该地块原为小区5号楼前危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存在多种安全隐患。按照国办发〔2020〕23号、豫政办〔2019〕58号、漯百城提质办〔2020〕5号等文件指导意见,拆除该处危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后,可以消除院内老旧建筑安全隐患,同时具备建设“一有七中心”和物业用房的条件。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源汇区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提升指挥部组织人员对5号楼与2号楼之间的危旧公房和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对空置场地进行了防尘覆盖,设置了围挡,安装了喷淋降尘设施。目前,该地块仍处于空置状态。

二是反映的“4月21号在漯河日报看到公示信息,公示结果歪曲事实,没有提建楼房问题”,经查部分属实。源汇区对上述两件信访举报件办理完毕后,积极对社会公开办理结果,对反映的建楼房“无任何手续”“在小区里建办公楼”“原本是说要建花园绿地,实际上是要在5号楼与2号楼之间建一个三层楼”“影响采光和通风”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关建设原因、用途及现状等进行了说明。

顺河街街道按照老旧小区改造省级示范小区标准,制订了《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提升方案》,按程序对项目设计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对水利一局家属院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最终方案在水利一局家属院进行了公示。该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报市百城办审核,经漯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竞争性评审会专家评审通过,并于2020年6月在漯河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其中,5号楼与2号楼之间位置,拆除老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后,规划配套建设“一有七中心”和物业用房,从未承诺或公示过“建花园绿地”。拟建配套“一有七中心”及物业用房建筑,属于该项目组成部分。

拟建建筑属于添置于住宅楼群内,将实际改变拆除违章建筑后的住宅区大环境,对临近住宅楼采光和通风产生影响,但影响轻微。该“一有七中心”和物业用房项目,由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充分考虑了日照及通风问题,并出具了日照分析报告,新建“一有七中心”及物业用房项目,未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标准。同时,新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与周边楼之间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相应要求。

漯河市源汇区顺河街道办事处在人民西路水利厅家属院内建楼,4月21号在漯河日报看到公示信息,公示结果歪曲事实,没有提建楼房问题,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D2HA

2021

0424

0066

充分尊重民意,回应部分群众的关切,经源汇区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提升指挥部研究,决定终止该地块项目建设。

第十八批

其他污染

源汇区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反映的“要在小区里建办公楼”问题,经查部分属实。该位置拟建建筑是按照河南省老旧小区改造样板小区“一有七中心”(有一个坚强的党组织,有一个便民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服务中心、志愿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来设计,为小区综合服务场所(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初步设计为局部三层,用于小区公共服务,尚未实质开工建设。

该地块原为小区5号楼前危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存在多种安全隐患。按照国办发〔2020〕23号、豫政办〔2019〕58号、漯百城提质办〔2020〕5号等文件指导意见,拆除该处危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后,可以消除院内老旧建筑安全隐患,同时具备建设“一有七中心”和物业用房的条件。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源汇区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提升指挥部组织人员对5号楼前的危旧公房和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对空置场地进行了防尘覆盖,设置了围挡,安装了喷淋降尘设施。目前,该地块仍处于空置状态。

二是反映的“无任何手续”问题,经查不属实。顺河街街道按照老旧小区改造省级示范小区标准,制订了《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提升方案》,按程序对项目设计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对水利一局家属院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最终方案在水利一局家属院进行了公示。该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报市百城办审核,经漯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竞争性评审会专家评审通过,并于2020年6月在漯河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其中,5号楼前位置,拆除老旧公房和违章建筑后,拟建配套“一有七中心”小区综合服务场所(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属于该项目组成部分,尚未实质开工建设。

三是反映的“楼与楼间距太近”问题,经查部分属实。拟建设的“一有七中心”小区综合服务场所(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局部三层钢结构房,拟建楼体南部靠近1号楼(实际应为该小区2号住宅楼)西山墙,距离为1米。经委托河南省卓越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位置地基进行勘探,出具了人民路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正在根据勘察报告进行优化设计,充分考虑新建楼梯对临近建筑的影响,专题设计具体基坑支护及基础开挖施工方案。目前,正式施工图纸尚未出具,具体施工方案未确定,该地块仍处于空置状态,未开展实际建设。

四是反映的1号楼“危楼却无人管理”问题,经查部分属实。所称1号楼实际应为该小区2号住宅楼,建成于1985年,为河南省水利一局家属楼,一直由河南省水利一局下属企业冠达公司负责日常管理。该楼1990年左右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部分倾斜,省水利一局当即对地基进行了灌浆加固处理,随后于2009年和2018年分别进行了安全鉴定,并于2018年进行了房屋质量检测、倾斜测量。2018年,房屋鉴定综合评定为C级(局部危险房),室内墙体裂缝与2009年鉴定时相比,未发现明显变化。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路水利厅,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满意(原举报内容:源汇区人民西路水利厅家属院,老旧小区改造,目前顺河街办事处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要在小区里建办公楼),公示与事实不符合,无任何手续,楼与楼间距太近,紧挨着1号楼一米处(监测是危楼),建三层楼,危楼却无人管理。

一是充分尊重民意,回应部分群众的关切,经源汇区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提升指挥部研究,决定终止该地块项目建设。

二是源汇区水利一局家属院改造提升指挥部与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进行对接,2021年6月10日,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漯河办事处出具情况说明,明确由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漯河办事处下属企业漯河市冠达公司负责对1号楼进行日常管理及监测。

第二十三批

D2HA

2021

0429

0003

其他污染

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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