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因房产证丢失,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房产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姓名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洪小燕 48.24 临颍县颍河路北侧汽车站家属楼 3161228001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