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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 星期
《漯河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出台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本报讯(记者 孙 震)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日前,我市出台了《漯河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

市爱卫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建立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长效机制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考省内其他城市经验做法,制定了《漯河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

《漯河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确定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架构;建立了创卫、创文联动创建机制,把“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测评体系;健全了考核奖惩机制,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每季度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漯河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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