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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8日 星期
召陵区:
试点先行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三清”专项整治


本报讯(记者 朱 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三清”专项整治是召陵区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村集体资产合理配置、保障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该项工作扎实开展,召陵区充分运用“阳光村务”建设成果,坚持依法依规,尊重民情民意,兼顾历史事实,依托“四议两公开”程序,运用政策、法规等化解矛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试点先行,典型带动。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积极稳妥、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在5个镇14个试点村以“阳光村务”为依托,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三清”专项整治。试点工作4月27日开始7月5日结束,分为7个阶段。

明确目标,建立制度。建立权属明晰的责任体系。明确资产、资源管理责任,形成区镇村三级管理体系,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制订科学规范的管理流程。建立资产使用制度, 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依法进行,落实“四议两公开”,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核查,厘清资产变动情况,做到底子清、数据准、情况实。建立全程透明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乡贤”监督队伍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的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摸清的“三资”底数、处置分配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督;持续落实集资、捐资、垫资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制度,并出具相关证明手续、公开明细;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资产处置分配、合同订立决策程序,监督、清查、核准内容全面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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