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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8日 星期

让检徽在为民服务中熠熠闪光
——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双为”实践活动纪实

■文/本报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效严 图/黄河 版式/李树森

“感谢你们专程过来为我们答疑解惑。检察机关主动上门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且详细的法律服务,使我们对企业良性发展充满了信心……”5月18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振豫带领检察干警到辖区内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走访,问计于企、问需于企,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破解企业发展之困,并帮助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

这是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实践活动的一个场景。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实践活动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办实事、解难题既要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更要有效度。”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斌说,检察人员要带着责任深入基层,到企业、社区、村镇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让检徽在为民服务中熠熠闪光,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带来的可喜变化。

执法办案有力度

“我认罪认罚,希望检察机关对我宽大处理。”5月26日上午,在漯河市第一看守所,面对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斌展示出的证据和耐心的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卢某低下了头。

这是一起盗窃案。作为该案的承办人,胡亚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卢某是累犯。为确保案件办理质效,胡亚斌严格按照审查逮捕程序,认真审查案卷材料、核实证据链条、制订讯问提纲,并依法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卢某。在提审过程中,面对胡亚斌的讯问,卢某表示认罪认罚。

这是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察长办案制的一个缩影。该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着力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有效降低“案-件比”。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秉持“办好案件就是最大的民生”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采取一系列针对性强的举措,有效解决“案-件比”过高等问题。

据统计,今年1月~6月,该院审查逮捕人数同比增长639.13%,审查起诉人数同比增长46.81%,两项工作数据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案-件比”为1∶1.10,同比降低54.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7.3%,同比上升24.3%;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61%,同比上升2.2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7.18%,同比上升22.1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51%。目前两项工作数据相对稳定,并位居全市先进位次。

司法为民有温度

“感谢检察官叔叔,是你们给了我参加高考的机会……”6月16日,参加完高考的陈某委托家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感谢该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兼顾法与情,使他如愿参加高考。

高考是许多人改变命运的一次重要机会,但18岁的陈某却因误入歧途,差点错失参加高考的机会。庆幸的是,他遇到了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

今年5月初,一起涉嫌网络诈骗的案件被移送到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主办检察官吕永审查案件时发现,涉案的23名犯罪嫌疑人中,陈某刚满18周岁,是一名高三年级的学生,可能即将参加高考。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吕永立刻组织部门人员对该案2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找到陈某家人核实情况,确认陈某马上要参加高考。

在对案件进行充分审查后,吕永组织人员对该案进行研判。部门人员审查后一致认为,陈某为初犯,情节轻微,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有悔罪表现,尚可挽救。

经研究,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给予其取保候审。当办案人员把这一消息告知陈某及其家人时,陈某满含热泪地向检察官道谢。

同陈某一样,在郭某犯错时,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也及时拉了他一把。

今年4月,该院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陈某涉案金额不大,案发时是未成年人且为初犯;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并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具备帮教条件。随后,该院邀请源汇区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团委代表担任听证员,组织侦查人员、被害人、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经过会议研究,与会各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意见。该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还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宣告训诫。郭某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签下了承诺书。该院还为郭某量身制订了一系列帮教方案,督促、引导和帮助其矫正不良行为,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该案被《检察日报》报道。

“检察机关是一个依法办案的机关,同时,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也都有着引导和教育作用。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秉持宽严相济的原则,为一些误入歧途、犯罪情节轻微的年轻人指明人生方向,让法律更有温度。”胡亚斌说。

为民办事有速度

群众需要什么,得深入基层到群众中了解。

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走访群众时发现:107国道一侧某4S店非法占道经营,致使辅道较长路段被完全堵死,过往群众不得不进入车流量较大的107国道主路才能向南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办案人员先后5次到该4S店附近调查,并拍摄照片固定证据。4月26日上午,该院向相关管理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职,尽快解决该4S店占道经营问题。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源汇区城市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当天下午便到现场调查并约谈商户负责人。该4S店当天全部整改到位,并承诺坚决遵守规定、合法合规经营。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利益无小事,提高为民办事效率,才能提升群众满意度。”胡亚斌告诉记者。

为民解难有效度

“我们今天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你们解决难题。”4月8日下午,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段宏伟带领检察干警到河南某生物科技公司,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针对相关法律问题,为企业答疑解惑。

据悉,2020年疫情期间,河南某生物科技公司委托北京某公司生产口罩用布,并向该公司转账380万元。由于北京某公司迟迟交不出货物,河南某生物科技公司便取消与北京某公司的合作。北京某公司将380万元退还。其间,北京某公司与某单位发生债务纠纷,北京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笔380万元的转账记录,便将河南某生物科技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导致该公司经营陷入困难。

河南某生物科技公司负责人到源汇区政府反映该问题,希望得到帮助。源汇区政府将该案转交至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处理。

接到该案的当天下午,段宏伟便带领检察干警到该企业走访,听取企业诉求,并从检察机关角度为该企业走出经营困境提出解决方案。同时,检察官为企业负责人宣讲了关于企业经营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以及账户为何会被冻结等相关法律知识,使企业负责人对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该院积极整理相关证据,并向北京检察机关发函,请求北京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该企业负责人对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深表感谢。

进企业、进工厂、进车间,加大服务力度;探索领导干部“一对一”挂点重点民营企业,提升服务企业精度;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延伸服务广度……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实践活动中,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发力,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树立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数据显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深入社区、乡镇开展法律志愿服务等活动,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二十余次;化解涉法涉诉问题5个,办结4个;办理便民利民事项36件;化解企业难题5个,化解率100%;解决法律维权难题86个,解决优化环境难题8个。

召开全市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

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斌被聘为漯河四高法治副校长。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降低“案-件比”和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方法。

检察官进社区与相关负责人座谈。

检察官走访企业了解诉求。

案件当事人向检察官送锦旗。

检察官送法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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