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2021年7月15日 星期

酒驾被罚款


7月10日20时30分,于某在外吃饭期间喝了一瓶啤酒。饭后,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井冈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时,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郾城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于某测试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酒驾。随后,因于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王欣明


上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