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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9日 星期

防汛抗洪 古有方略


入夏以来,我国从南到北先后出现了持续强降雨,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抗洪抢险成为当务之急。在人类历史进程中,洪涝是我国最为常见的自然灾害,我国古代怎样防汛抗洪呢?

治水有法可依

自古以来,随着我国人民对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管理逐步深入,形成了内容丰富的法律、制度和乡规民约。早在春秋时期就有“无曲防”的条约,西汉出台了《水令》和《均水约束》,唐代有《水部式》,宋朝有《农田水利约束》等,都对防汛抗洪有过或多或少的规定,显然历朝历代都注重从制度上来保障防洪工作的顺利进行。而金代泰和二年(1202年),金章宗颁布实施的《泰和律令》中的《河防令》,应该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防洪法规。

这部《河防令》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明确划定了黄河和海河等水系的防汛起止期限,将“六月初至八月终”定为“涨水月”(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汛期),规定这期间沿河官员必须轮流“守涨”,不得有误。第二,规定朝廷每年都要派出官员“兼行户、工部进”,在“汛期”到来之前沿河检查,督促沿河的州、府、县落实防汛规划措施,维修加固堤防。第三,规定河防紧急时,沿河州府和都水监、都巡河官等应共同商定抢险事宜。第四,奖功罚罪,沿河州、府、县官员防汛无论有功还是有罪,都要上报,由国家据情处理。

《河防令》的颁行,不但对当时金国占领下的黄河、海河等水系的防洪工作起过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的河防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金以后各朝代的防洪法规多由《河防令》引申而来。

经过长期的实践,依法治水、依法防汛抗洪,已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并且积累了大量的治水和防汛抗洪经验:大禹疏导洪水的方法,成为后世治国的借鉴;西汉贾让治河三策中的“上策”,充分体现了人与洪水和谐相处的思想;明代水利家潘季驯在长期治黄实践中总结出的“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黄方略,更是对今天的黄河治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早的水文站

在防汛上,我国古代十分注重水文的观测和预警。我国古水文站有一处罕世遗迹——白鹤梁。白鹤梁是重庆涪陵城北长江中的一道天然石梁。由于白鹤梁的梁脊仅比长江常年最低水位高出2~3米,几乎常年没于水中,只在每年冬春之交水位较低时才部分露出水面,故而古人常常根据白鹤梁露出水面的高度位置来确定长江的枯水水位。从唐代起,古人便在白鹤梁上以“刻石记事”的方式记录长江的枯水水位,并刻“石鱼”作为水文标志。白鹤梁石鱼题刻保存最好,价值也很高。它记下了自公元764年后断续72个年份的枯水记录,共镌刻163则古代石刻题记。所以,白鹤梁应是世界最早期的“水文观测站”。

而在宋代,江苏的吴江(今江苏省苏州)上立有两座水则碑,它们建于1120年,也是古代著名的“水文观测站”。水则碑分为“左水则碑”和“右水则碑”,左水则碑记录历年最高水位,右水则碑则记录一年中各旬、各月的最高水位。当时规定水位到达第一个刻度,无论高田低田都不会受灾;超过第二个刻度,极低田地受灾;超过第三刻度,低田受灾……超过第七刻度,极高的田地也会受灾。如果哪一年洪水水位特别高,即于本则刻上:哪年水至此。该水则上刻写的最早年份(经换算)为1194年。

“羊报”预警汛情

古代不仅注重水文观测,也十分注重汛情的预报和报警。古代黄河常决口,淹没农田村庄。为防洪,便产生了“水报”。这是一种和“兵报”同样紧要的加急快报。这种汛情传递的紧急程度往往比兵报更危急。在古代,黄河堤岸备有报汛的“塘马”。当上游地区降暴雨河水陡涨时,行政主官就将水警书于黄绢遣人急送下游,快马迅驰,通知加固堤防、疏散人口。这种水报属接力式,站站相传,沿河县份皆备良马,常备视力佳者登高观测,一俟水报马到,即通知马夫接应,逐县传到开封为止。当时有的一昼夜迅奔500里,竟比洪水还要快。

古代,报告水警还有一种独特的“羊报”。所谓“羊报”,就是报汛水卒。清张九钱在其《洛中集》中对“羊报”作了详尽的记载,黄河上游甘肃皋兰县城西,清代设有水位观测标志,一根竖立中流的铁柱上根据历史上洪水水位情况刻有一道痕,如水位超刻痕一寸,预示下游某段水位起码水涨一丈。当测得险情时,“羊报”便迅速带着干粮和“水签”(警讯),坐上羊舟用绳索把自己固定好,随流漂下,沿水路每隔一段就投掷水签通知。

下游各段的防汛守卒在缓流处接应,根据水签提供的水险程度,迅速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这种羊舟也很独特,它用大羊剖腹剜去内脏,晒干缝合,浸以青麻油,使之密不透水,充气后可浮水面不下沉,颇似皮筏。“羊报”执行的是一种十分危险而重要的任务。古代的“羊报”完成任务被抢救上岸后,有的因在河中扑腾多天,早已饿死、撞死或溺死,幸存者可谓九死一生。

城市防汛有妙法

在抗洪上,古代也是方法多多。首先是未雨绸缪。历朝历代都把修筑堤坝、连通河道、疏浚塘湖作为头等大事。刘崇远《金华子杂编》记载:“金陵秦淮河中有小民棹扁舟业以淘河者”,从南唐便有人从事垃圾淘决。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每遇春时,官差人夫监淘在城渠”,哲宗元祐四年诏:“京城内汴河两岸,各留堤面丈有五尺,禁公私侵牟”,可见河道清障在宋代早已成为政府职责所在。明朝设街道厅专司疏浚掏挖之职。清顺治元年定令“若旗民淤塞沟道,送刑部治罪”。

到了“汛期”,古代往往采取疏浚与封堵的办法,对城市的内河沟渠,通过护城河将城市内积水及时排出或利用湖泊、池塘短暂蓄水;为避免江河暴涨形成倒灌,在进城处设置水门,既有效管控船只的往来,又对江河与城市进行有效分割。在大江大河通往内河处架设桥梁,既方便道路上车马与行人的通过,大汛到来时插上木棍、垒起沙袋堵住涵洞,又形成了有效的屏障。在排水沟渠处设置单向水窗,当城区水位高时在水压作用下自动开启,当江水过高时在顶托作用下自行阻断。很多分区设置巧妙利用城防天然结构,平时管护极为简单。北京的紫禁城和江西的赣州城就是这样的例子,千百年来其防洪作用仍然不减。据《羊城晚报》

古人在白鹤梁上以“刻石记事”的方式记录长江的枯水水位。

故宫的排水系统。

羊舟类似于现在的羊皮筏。

白鹤梁上的“石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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