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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2日 星期

关于禁止在沙澧河景区、幸福渠(市区段)等水域 游泳、捕捞的通告
拍卖公告

我院定于2021年8月25日10时至8月26日10时,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位于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路南关村的土地一宗,产权证号:漯国用(2013)第000005号。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搜索户名: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2日

遗失声明

●编号为J411813745,姓名为连子睿,出生日期为2010年5月2日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作废。

●源汇区问十乡曹店村东街卫生室丢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证号:411102100133-1),声明作废。

沙澧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也是行洪河道,现已进入主汛期,水量较大、水情复杂,在河道内游泳、嬉戏、捕捞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幸福渠(市区段)内为净化渠水专门放养各种鱼类,部分市民在幸福渠(市区段)捕捞、钓鱼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既不文明,也不安全。依据《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避免发生溺水事件,做好水源保护,特发此通告:

一、禁止在沙澧河景区行洪河道、景观湖内及幸福渠(市区段)内游泳、戏水。

二、禁止在沙澧河景区、幸福渠(市区段)非法捕捞、垂钓等。

三、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到河渠边游泳、钓鱼,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事故。

四、对擅自下水游泳、戏水,非法捕捞、垂钓等行为,沙澧河建管委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公开曝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不听劝阻,严重阻挠和妨碍景区管理等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违反此通告,擅自下水游泳、捕捞、垂钓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特此通告

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

漯河市公安局沙澧分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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