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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5日 星期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在我市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定于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对“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直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两条例”的情况;对“两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周交办、月讲评”中涉及营商环境问题的解决和落实情况;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在执法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两条例”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信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沙北路69号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联系电话:17639501129(工作日)。

电子信箱:lhrdcjw@126.com。

意见箱设立地址: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郾城区沙北路69号  

漯河市行政服务大厅 郾城区黄山路229号 郾城区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

特此公告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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