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劳动争议案,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临颍某公司调整了蔡某某的工作岗位。蔡某某提出异议。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该公司以蔡某某不服从公司调整、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为由单方解除与蔡某某的劳动合同。蔡某某起诉至临颍县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2020年度年终奖、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加班费等。临颍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该公司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该案后,为妥善解决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与市委统战部“万人助万企”活动联络员就案件情况进行了反复沟通,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利益得失,并着重就分歧问题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