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为持续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市纪委、市创文办组织人员在8月9日、11日、13日通过实地察看和市智慧域大数据平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23个重点路口的“文明交通示范岗”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单位参与全市23个重点路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大部分能够按时到岗到位、着装规范、认真履职尽责,为我市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市沙澧河建管委(嵩山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志愿者,提前到岗,着装规范,劝导工作认真;市科协(人民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志愿者能够积极劝导超越停止线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二、存在问题
督查发现个别单位志愿者存在未按要求到岗到位、着装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1.志愿者未按要求到岗到位方面:8月9日上午,市银监局(汉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志愿者7:50到岗;漯河海关(嵩山东支路与会展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7:42到岗;郾城区淞江产业集聚区(淞江路与白云山路交叉口)全体缺岗;郾城区畜牧局(黄河西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2名志愿者缺岗。8月13日下午,市委巡察办(长江路与九龙山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缺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民路与泰山路交叉口)1名志愿者7:41到岗。
2.志愿者未按要求着装规范方面:8月9日上午,郾城区畜牧局(黄河西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2名志愿者执勤期间未戴帽子、未拿旗,未做到“有衣、有帽、有旗、有哨”的“四有”要求。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责任,强化人员培训,做好后勤保障和人文关怀。广大志愿者要积极弘扬“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工作有热情,劝导有温度,用实际行动为我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积极贡献。被通报的单位,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研究措施,全面整改到位,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整改情况于8月20日前报市创文办志愿服务处(市科技局501房间)。其他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市纪委监委
市创文办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