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勇睿 通讯员 丁红侠)8月17日,临颍县石桥乡双庙王村法律顾问徐律师与该村干部对接,约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这只是我市落实《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保障“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效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一个缩影。
为给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意见》,建立法律服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从工作原则、审查范围、操作办法、配套制度和组织保障等方面,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四议两公开”提供了工作指引和遵循。
《意见》明确,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办事工作原则下,村(居)法律顾问审查范围是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发布的《关于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意见》中规定的涉及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农村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事项。 《意见》强调,坚持合法性审查贯穿“四议两公开”决策议事全过程。村级党组织提议应当就合法性、合规性事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法律顾问则应当就村级党组织关于村级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提议提供法律指导和意见;在村“两委”商议阶段应有法律顾问参与,帮助把握村“两委”商议意见的法律边界,确保村“两委”商议意见的合法合规,不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进入党员大会审议环节时,除讨论审议村“两委”商议意见外,(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