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威屹 通讯员 李思源)8月16日,市住建局建设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在安全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一处建筑工地3台塔吊存在违法安装、长期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无性能检测报告、未经联合验收合格即违法使用的情况,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均未落实且设备钢丝绳断股、标准节变形、未使用原厂标准节、无安全防护栏、防爬装置不完善,且设备涉嫌翻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该中心迅速行动,依法责令施工单位全面停工整改并自行排查;对违法使用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3台塔吊责令限期拆除;要求施工、安拆、租赁及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企业从根源上重视问题,集中精力抓整改,严禁对类似问题不知情、不行动、不作为。
2021年第二季度以来,该中心已对辖区内6台高危塔吊依法进行拆除,坚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零容忍”。为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继拆除翻新塔吊、报废塔吊之后,该中心将对不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不明身份塔吊进行拆除。今后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工地上的起重机械设备依旧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予拆除的,将移交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