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1年9月27日10时至9月28日10时(延时除外),对被执行人张辉位于漯河市召陵区漓江路6幢36号房产所有权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395/01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于拍卖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日
经临颍县人民政府批准,临颍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及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工业用地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年) (万元)
2021-33 经七路东侧、黄龙路北侧 76822 不高于2.0 不高于70% 不高于20% 50 1958.96
不低于1.0 不低于60%
2021-34 经七路东侧、黄龙路以北 21027 不高于2.0 不高于70% 不高于20% 50 536.19
不低于1.0 不低于60%
2021-35 经二路西侧、繁昌路南侧 5281 不高于2.0 不高于70% 不高于20% 50 134.67
不低于1.0 不低于60%
遗失声明
●编号为O410305300,姓名为田若晗,出生日期为2014年7月29日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作废。
●漯河市螺湾船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根据漯信联纪【2021】10号纪要,决定启动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地产公司)预重整程序。
2021年8月31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漯河中院)根据华东地产公司提交的申请,准许聘任河南翔极破产清算事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华东地产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临时管理人)。华东地产公司的债权人及华东地产公司所开发项目的购房户应于2021年10月15日前向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金山路华东森林湖售楼部,联系人:孟先生,联系电话:13938017095)申报债权和购房登记,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特别说明:1.目前华东地产公司启动预重整,如后续漯河中院根据预重整情况依法裁定受理华东地产公司重整,已申报的债权人无须再另行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计息等计算方式的审査、核査和确认与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预重整期间未及时申报的债权人,参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不得行使相关权利。2.预重整期间债务人和部分债权人、出资人已经达成的有关协议或者预重整程序中已经拟定的预重整方案与重整程序中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一致的,有关债权人、出资人对该协议或方案的同意视为对该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1)重整计划草案对协议或方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对有关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与有关权利人重大利益相关的,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权利人有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进行表决。(2)协议达成或方案表决前债务人隐瞒重要信息、披露虚假信息,以及协议达成或方案表决后出现重大变化的,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权利人有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进行表决。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漯河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1年9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10月8日,到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所索取。
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10月8日,到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颍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所。挂牌时间:2021年9月23日8时至2021年10月11日16时。
注意事项:1.此次挂牌出让以书面形式申请、报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申请、报价;2.此次挂牌的相关事宜在法定工作日办理(每天8:00~12:00,15:00~18:00);3.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4.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资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地址:颍腾路中段北侧
联系电话:0395-8666187
账户名称:临颍县财政局国库股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颍支行
账 号:20341112200100000259141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