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晨阳
近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原告陶某诉被告康某、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康某、蒋某自愿于2021年4月10日前偿还陶某借款本金6万元。因康某、蒋某未履行双方达成的协议,申请执行人陶某向郾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郾城区人民法院于5月14日依法立案受理。
经查,被执行人康某、蒋某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郾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决定将康某、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