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民族宗教领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持续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完善组织机制,营造创建氛围。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志愿服务活动与“双结对”“双报到”“双承诺”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相结合,把志愿服务工作做实做细;把工作细化量化,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丰富活动载体,加强志愿服务。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开展“清洁家园”和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定期深入分包楼院、帮扶村宣传文明公约,弘扬文明风尚;春节、端午节组织志愿者慰问贫困户、困难党员;清明节组织干部职工和民族宗教界人士赴市烈士陵园、许慎文化园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结合工作实际,打造创建品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七进”活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1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2个;开展“同心圆·共发展”活动,促使各族群众共同团结进步;深入开展“四进”活动,把全市175个宗教活动场所打造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阵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先后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杨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