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漯政土[2021]205号),市政府依法收回下列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其范围内土地登记,废止土地使用证书。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土地证号 登记面积 收回面积 备注
(m2) (m2)
宗地一 漯河迎丰化工有限公司 人民路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漯国用(2005)第000700号 1947.90 1947.90 家属楼
漯河市物资贸易中心 人民东路 商服业 划拨 漯国用(96)字第520号 6925.54 6925.54
宗地二 漯河市物质总公司 人民东路 物资供销及住宅 划拨 漯更地字第012196号 6580.44 6580.44
公共部分 人民路北侧、 道路及公共用地 6602.28 6602.28
银鸽大道西侧
合计 22056.16 22056.16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