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0月25日,在漯河技师学院,郾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某、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该校500余名师生观摩了庭审。
今年3月17日,李某某将自己新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出售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利800元。后李某某出售给他人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今年4月份,张某经人介绍,将自己的银行卡、U盾和电话卡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2000元。后张某出售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2021年4月13日,张某、李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郾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向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庭审历时1个小时,现场秩序井然。郾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结合案例给学生们上了一场法治公开课,让学生感受了刑事庭审的公正、严谨与细致。
“时下,一些青少年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淡薄。我们将法庭设在校园,就是要让广大青少年了解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郾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少年审判庭负责人李炎钊介绍。
庭审结束后,郾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为师生发放了防范电信诈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典型案例宣传手册。法官结合案情,现场讲解了“断卡”行动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规定,并现场答疑。张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