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市侨联联合启动了2021年市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拟评选“创业之星”50名,其中“退役军人创业之星”8名、“脱贫致富创业之星”5名、“残疾人创业之星”5名、“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之星”5名、“返乡创业之星”及其他“创业之星”27名。
评选对象及条件:原则上具有我市户籍(“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之星”除外),创业实体所在地及工商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业事迹突出,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原则上正常营业两年以上者(“脱贫致富创业之星”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均可参评。“退役军人创业之星”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必须为退役军人身份,“脱贫致富创业之星”本人必须是脱贫人口(不含稳定脱贫户),“残疾人创业之星”创办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必须为残疾人身份,“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之星”本人要有海外留学经历(包含交换生),“返乡创业之星”本人要有外出务工经历。
黄晓刚 田 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