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11点30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队民警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轿车沿千山路自北向南行驶。民警示意该车辆靠边接受检查,该车辆驾驶员却加速向前驶去。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辆,说服该车驾驶员配合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员应某驾驶的车辆7年前已在外地车管所上过牌,车牌一直被应某放在车后备厢,且目前车辆处于脱审状态。经查询,应某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依法扣留该车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应某作出罚款700元的处罚。
刘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