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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 星期
郾城区阳光办
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本报讯(记者 郭勇睿)近日,郾城区阳光办采取多种措施,通过部门联动,不断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

该区阳光办全面梳理涉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事项,将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村级日常性管理服务事项2个大类43项“小微权力”事项列入指导目录,确定了《郾城区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指导清单和村(社区)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以及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

该区阳光办积极协调区组织部门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编入《郾城区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手册》,为村干部行使权力划定“边界”,让“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该区明确镇(街道)党委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责任主体,镇(街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并将推动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列入第四季度“阳光村务”工作重点。该区阳光办还会同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目前,该区9个镇(街道)184个村(社区)已制作“两清单一流程”展板500余块,所有村(社区)全部实现了“小微权力”清单上墙、上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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