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目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为舞阳县、临颍县招聘特岗教师190人,优化农村教师队伍资源配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情况:特岗教师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已经结束,舞阳县100名、临颍县90名特岗教师已经全部上岗。
二、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
工作目标:汛期前完成沙北区域内6条道路、183个单位(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有效解决沙北区域内汛期积水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情况:6月底前,沙北舟山路区域、黄山路区域及会展中心区域内海河路、嵩山路、沙北路等6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和区域内的183个单位、小区污水管网封闭工作全部完成。今年汛期,我市城区经受有史以来最大降雨量考验。特别是“7·20”暴雨期间,市体育场、会展中心区域在强降雨过后的两三个小时内路面积水基本消除,充分反映了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大提升。
三、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工作目标:实施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完成不少于1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5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1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58.92公里,完成年度任务的118%。
四、减免特殊工种操作证考试费用
工作目标:为漯河籍特种作业考生减免理论考试费和实际操作考试费。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完成情况: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证考生5245人。其中,漯河籍特种作业人员3041人(复审及换证474人,减免23700元;初训2567人,减免410720元),共计减免考试费用434420元。
五、加强“互联网+医疗废物监管”
工作目标:在市直8家公立医疗机构建成并运行“互联网+医疗废物监管”系统,实现医疗废物智能收集、在线监管、提前预警。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完成情况:市直8家公立医疗机构(市中心医院,市第二、第三、第六、第七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漯河医专第二、第三附属医院)已建成“互联网+医疗废物监管”系统,接入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并投入运行,实现了监督数据信息的实时可视化。
六、基层赋权扩能减负
工作目标:统筹推进基层赋权扩能减负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情况: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集中在自然环境、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指导各县区再次下放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23项,切实为乡(镇、街道)构建职责明确、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中,临颍县赋予乡镇和街道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64项,以临政文〔2021〕26号文件印发公布;舞阳县赋予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65项,以舞政〔2021〕22号文件印发公布;源汇区赋予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1项,街道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4项,以源审改组〔2021〕1号文件印发公布;郾城区赋予各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5项(赋予孟庙镇31项)、街道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1项,以郾政〔2021〕12号文件印发公布;召陵区以召政〔2021〕6号文件印发公布,下放乡(镇、街道)权限23项。同时,指导各县区及时将赋权事项列入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进行管理,并要求县区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之外的工作任务转移给乡镇和街道,规范放权赋权行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七、大力发展优质教育
工作目标: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年底前交付使用农村教师周转宿舍100套。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情况:源汇区问十乡中80套教师周转宿舍、舞阳县保和乡朱耀环小学20套教师周转宿舍均已竣工,完成度100%。
八、农田水利设施和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
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改农田水利设施不管用和管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用厕所进行全面摸排,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情况:全市共排查机井36683眼,其中需要整改的机井14168眼,拟报废机井2490眼。10月底已完成问题整改、验收移交和管护制度制定等工作,实现了设施管用、长期收益的目标。摸排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用厕所193770户,发现问题厕所6323户,已全部整改完毕。
九、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的帮扶力度
工作目标:筹集资金,出台政策措施,帮助困难职工家庭有效解决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完成情况: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组织全市各级工会深入调查摸底,利用漯河“网上工会”服务平台进行大数据实名比对,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并积极衔接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政策体系,在就学期间为其提供全程帮扶。同时,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小额贴息贷款,形成对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的全程链条式帮扶服务。各级工会筹措资金近300万元,资助学生近1000名。
十、调整个人公积金缴存、还贷政策
工作目标:通过调整施行人性化的缴存、贷款政策认定标准,帮助因疫情或暴雨洪灾导致生活困难的缴存人纾困。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完成情况:出台《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应对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的通知》并抓好落实,将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缓解缴存职工的压力,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或单位,允许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二是受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无法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缴存人,允许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视为恶意拖欠行为。三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