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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星期
债权转让公告
遗失声明


我单位定于2021年12月21日对所拥有的经法律确认的漯河市源汇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债权本金1055.2万元,利息10%[法律文书号:(2020)豫1102民初757号]公开转让,抵押物位于交通路与湘江路交叉口,现为五洲假日酒店。有意者请与我单位联系,了解详细情况。

联系人:董经理 电话:2927166

漯河市源汇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1年12月17日

声 明

我院职工高文辉,男,请你于登报之日起15日内与单位联系,协商工作事宜。如逾期未联系,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单位将与你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辞退。

临颍县王岗镇卫生院 2021年12月17日

●编号为P410826070,姓名为翟政道,出生日期为2015年2月26日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作废。

●漯河市颖辉置业有限公司公章及财务专用章丢失,声明作废。

●郾城区众信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站公章(编号:4111010145800)丢失,声明作废。

声 明

河南省临颍县石桥乡陈庄141号陈浩婷(身份证号:411122199112087553)现更名为陈浩成。

陈浩婷

2021年12月17日

关于限期迁坟的公告

根据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规划,为加快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市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后谢镇政府实际情况,现将限期迁坟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发展路以北,玉山路以东,牛赵水厂以南,东边生产路东50米以西,中粮项目已征收土地范围内所有坟墓。

二、迁出的骸骨须安葬于公墓,不得乱埋滥葬。

三、上述范围内迁坟补偿事宜参照漯政〔2013〕89号文件执行。

四、迁坟期限:请以上范围内的坟墓于2021年12月23日前全部迁出,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后谢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拍卖公告

我院定于2022年1月20日10时至2022年1月21日10时,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第一次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燕山路旺旺家园31号楼(不动产权证号20170004629,建筑面积118.23平方米)的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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