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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7日 星期

遗失声明


●漯河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资质证书(证书编号:411102133)丢失, 声明作废。

●刘雪成丢失由漯河市盛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南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10713126),声明作废。

●漯河市郾城区豪锴种植专业合作社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漯河市源汇区故船洁白裙日用百货店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102MA46TDFP3N)丢失,声明作废。

●漯河市源汇区答卡更豁日用百货店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102MA46TG7D2H)丢失,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关于公告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2022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 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查阅文书所载详细内容,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系索取。

联系电话:0395-3132110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7日

附件:涉税企业名单及送达文书文号

序号 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送达文书文号

1 91411100MA40NBXBXK 漯河合兴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021】7号

2 91411100697343301N 漯河银宏纸品有限公司 【2021】8号

公 告临不动产公(2022)第00001号

王保金(身份证号:411122195911153539)位于临颍县颍川路财政局家属楼(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临证字第14971号)的房产,因房屋所有权证书档案缺失,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经本人确认,无异议、无权属纠纷,特申请依据原房屋所有权证书面积进行不动产登记。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房产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7日

公 告临不动产公(2022)第00002号

马新生(身份证号:411122196712107518)位于临颍县颍松大道中段北侧江森花园(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临字第0201023824号)的房产,因房屋所有权证书档案缺失,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经本人确认,无异议、无权属纠纷,特申请依据原房屋所有权证书面积进行不动产登记。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房产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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