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1月18日 星期

我市发放670万元电子消费券


本报讯(记者 齐国霞)1月17日上午9时,我市通过“漯易办”App发放670万元电子消费券。截至17日下午5时,我市此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仍有剩余。

17日上午8时50分,记者试图登录“漯易办”App,尝试多次无法打开页面。17日上午9时是电子消费券开始发放的时间,但直至上午9时30分,记者仍然无法打开“漯易办”App。随后,记者咨询了“漯易办”App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许多用户同时登录致使“漯易办”App无法正常打开。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记者终于打开了“漯易办”App,看到了电子消费券发放入口,点击进入后,看到了20元、50元、400元和2000元不同面额的电子消费券,点击领取后,按照相关操作提示领到了相应面额的电子消费券。

记者注意到,2000元面额的电子消费券限汽车(新车)类消费使用,每车一张;400元的限家电家居类消费,满4000元使用,单笔消费不可叠加使用;50元的和20元的限百货、餐饮、家政和洗涤类消费使用,满500元使用50元的电子消费券、满200元使用20元的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不可叠加使用。

截至17日下午5时,不同面额的电子消费券仍有剩余。

抢到20元电子消费券的市民付先生说:“这是今年我市第一次发放电子消费券。我们领一张既是个纪念,也能省个钱。”

“这是我市首次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发放消费券,目的是在给广大群众带来实惠的同时,提振消费信心,活跃春节消费市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17日下午,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抢到电子消费券的市民,在线下实体门店消费,符合抵扣条件时出示电子消费券可以进行抵扣核销。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活动的持续开展,相信会有更多商家加入。

据了解,我市此次拟发放4期电子消费券,每期发放3.1万张。其中,2000元券1000张,另外3种券各1万张。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