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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 星期

公 告(2020)豫11破6-1号


本院于2020年5月29日裁定受理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壹品置业)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7月13日指定河南翔极破产清算事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2年1月10日,本院根据张博的申请,裁定壹品置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债权人未在清算程序内申报债权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源河市郾城区嵩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东南角舒漫财富中心B座805室,邮政编码:462300,联系电话:13938017095)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壹品置业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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