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松林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政法信访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等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埋头苦干、奋勇争先,努力推动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争当全省“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排头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争当对党忠诚的排头兵,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开展“书香机关”创建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深学中提升政治判断力,在常思中提升政治领悟力,在笃行中提升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争当服务大局的排头兵,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漯河,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从严从重打击暴力恐怖、制毒贩毒、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筑牢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司法屏障。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继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农信社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断提升民事审判质效,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漯河,充分发挥司法引领良好风尚重要作用,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工作,强化社会公众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争当司法为民的排头兵,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需求。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牵引,进一步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集约高效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便于群众诉讼。巩固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善意文明执行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争当改革创新的排头兵,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扎实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提升中基层法院案结事了的能力,促使案件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实质解决。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问责机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规则,促进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积极推动现代科技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创新审判模式,优化诉讼流程,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加强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人民法庭、基层法院参与诉源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促进“三零”平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创建,努力把小矛盾化解在基层、小问题解决在基层。
争当“智慧法院”建设的排头兵,保障“数字正义”高水平实现。抢抓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的重大机遇,持续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现代技术与法院工作融合,不断优化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诉讼服务、智慧管理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智慧法院”带来的“数字红利”,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争当实干担当的排头兵,推动法院队伍高质量建设。坚定不移从严管党治警,抓住“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这一契机,持续提升专业能力,进一步提高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提高驾驭庭审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持续强化正向激励,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胆选拔使用政治强、作风实、不张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持续选树先进典型,弘扬英模精神,凝聚向上力量,争创一流业绩。持续锤炼纪律作风,坚持重拳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图片由本报记者范子恒拍摄